職業離婚見證人 陪跑戶政機構賺錢
轉載:2008/11/29 00:42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林尚賢、葉弘傑)
經濟不景氣,民眾開始想辦法搶錢,現在有一個行業,相湯特別,就是當離婚見證人;由於法律上規定,要離婚的男女,在寫離婚證書時必須有證人在場,所以現在有離婚證人陪跑戶政事務所,一次收費1000到1500元,偶爾還會收到民眾給的小紅包。
離婚證人的筆記本裡寫滿客戶的資料,還有一次次的收費明細,只是自古都是勸合不勸分,做這樣勸人分手的事,會不會觸霉頭;職業離婚見證人說,「信任感或是說那個愛,才有繼續下去,如果說都已經走到這個地步,勉強好像只是造成彼此的痛苦。」
離婚證人每次收費1000元到1500元不等,雖然偶爾還會收到紅包,但這種大家不願作的事,戶政人員還是提醒民眾,雖然法令上當離婚見證人不違法,還是三思後行比較好;戶政人員夏秀珍說,「你有離婚爭議,到時候二方其中有一方反悔的話,他能舉證的話,這是會被判決,可能法院就會判決無效。」
根據統計,現代男女大概一天有二對會離婚,加上不景氣,民眾想辦法要搶錢,因此有這樣一個離婚見證的行業,真的是一點也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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