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恐嚇安全罪」?

刑法第 305 條 (恐嚇危害安全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