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可不是一句「我要離婚」就能完成,協議離婚或裁判離婚各有不同手續,可能要花上十天半個月甚至到一年才能完成。律師在這篇文介紹從離婚登記到判決離婚各自需要什麼手續。
要怎麼離婚?離婚有哪些手續?
一、協議離婚
如果能夠好聚好散,那麼你就可以選擇協議離婚的方式,來結束兩人的關係。依照民法第1050條,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簡單來說,當初怎麼辦結婚登記,現在就怎麼辦協議離婚登記,夫妻雙方帶著有兩位證人以上簽名之離婚協議書到戶政機關簽名辦理離婚登記,就可以完成協議離婚的手續。如果一方不願意到場辦理登記,那麼就只能走判決離婚的程序。
二、判決離婚
如果沒辦法好聚好散,或是一方想離、另一方不想離,那麼你可能就必須走選擇判決離婚的方式,由法官來結束你們的婚姻關係。但依照民法第1052條,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請求法官判決離婚,需要有法定離婚事由,才可以裁判離婚。
判決離婚的手續,比起協議離婚來得更複雜,需要經過以下程序:
- 你必須向法院「起訴」,讓這個離婚案件成立
- 其次,離婚案件是「強制調解」案件,因此並不是一起訴後就會直接開始打官司,而是會先被法官請到法院或是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沒有促成破鏡重圓或好聚好散的機會,才會繼續進行訴訟程序。
- 最後是「訴訟」階段,法官會請當事人到法庭裡,調查事實與證據,確定有法定離婚事由,才會准許兩人離婚。 訴訟 你必須向法院「起訴」,讓這個離婚案件成立
- 其次,離婚案件是「強制調解」案件,因此並不是一起訴後就會直接開始打官司,而是會先被法官請到法院或是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沒有促成破鏡重圓或好聚好散的機會,才會繼續進行訴訟程序。
- 最後是「訴訟」階段,法官會請當事人到法庭裡,調查事實與證據,確定有法定離婚事由,才會准許兩人離婚。
一旦法官判決離婚並且判決確定了(不能再上訴的時候),雙方的婚姻關係就消滅,也就是說雙方在法律上就各自獨立,不再是夫妻了。
最多人有的疑問是:「判決離婚還需不需要登記?判決離婚什麼時候生效?」
實務上認為離婚判決是一種形成判決,也就是在法院判決確定的當下就有離婚的效力。舉例來說,A、B打離婚官司,法官判准離婚,如果雙方不在判決送達後20日之內提起上訴,第21天開始A、B就是法律上的陌生人了,不管有沒有拿著判決去戶政事務所登記都是一樣的。
但畢竟日常生活的許多資料都會需要判斷你的配偶關係,為了避免產生誤會或遭人濫用,建議在成功判決離婚以後,還是要準備相關資料前往戶政事務所辦註銷婚姻關係的登記(也就是離婚登記)。如果是判決離婚,只需要夫妻一方前往戶政事務所即可辦理離婚登記。
辦離婚手續要準備什麼資料?
一、協議離婚:離婚協議書、戶口名簿與身分證
依照民法規定,協議離婚一定要「書面」,且上面有「兩位以上之證人簽名」才行。
因此,最重要的資料就是「離婚協議書」,並且同時找兩位證人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確定雙方當事人「確實要離婚」。為了避免爭議,最好是在夫妻雙方皆在場時請證人簽名,如果要求謹慎,也許把簽名的過程也錄音、錄影,不要私下各自找一位證人簽名。(離婚協議書要寫什麼,你可以看看這裡)
至於其他資料,則包含戶口名簿、身分證(包含大頭照),以利更換相關資訊,可參考各地戶政事務所網站都有詳細說明。
二、判決離婚:起訴書、相關證據
要判決離婚,必須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才可以。因此最重要的資料是「離婚起訴書」。
內容除了要包含雙方當事人的基本資料,最重要的是說明可以離婚的法定事由。舉例來說,如果對方通姦,那麼就應該說明「依照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2款請求離婚」;如果是有暴力或其他虐待行為,則應該說明「依照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3款請求離婚」。在此同時,也別忘了準備相關證據(例如通姦的訊息或是對方被判通姦罪的判決;如果是暴力,則應有驗傷單或是證人證詞),等到日後開庭時提出。
判決離婚應準備的資料視案件不同而定,因此比較難表列清單事先準備,如果還要一併在訴訟中處理財產分配或子女監護權,資料會更加複雜,建議事先找律師諮詢,以避免影響自身權益。
一旦順利完成判決離婚程序,別忘了向法院聲請「判決確定證明書」,才能證明你的判決不能再上訴、婚姻關係確實消滅。之後再帶著判決、判決確定證明書、戶口名簿以及身分證,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註銷婚姻關係的資料。
辦離婚手續會花多久時間?
如果是協議離婚,只要在戶政事務所辦完登記,離婚就完成了,在幾十分鐘內就能完成離婚手續。
如果是判決離婚,那麼時間就會拉得比較長。基本上,你必須先向法院交出起訴狀,通常會在1個月左右的時間通知你開庭,這時候還沒開始正式的訴訟程序,而是「調解程序」,再讓雙方有機會坐下來談,可能會開2至3次調解庭,最長大概4個月內結束。如果有辦法順利談成協議離婚,那麼可能就在此結束。如果還是沒辦法談成協議,那麼就會結束調解程序,進入真正的訴訟程序,法官可能會通知雙方開庭,如果是一般的案件可能開4至5次庭,調查事實與證據,這個階段的時間就比較不固定,短則6個月,長至1年都有可能。
離婚的手續,根據離婚方式有所不同。協議離婚是最快、最簡單的程序,手續簡單,只要準備好離婚協議書即可;判決離婚比較複雜,需要起訴並且等待相當時間才能判決完成。簡單估計,判決離婚的手續可能是1年左右,如果有人上訴的話會更久,判決離婚將是一個長期抗戰。而不管是哪一種離婚方式,對當事人來說或許都不容易,畢竟是要結束一個當初承諾的關係,一定要有心理準備,這並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