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常見手法!

刮刮樂、六合彩金詐欺
 (1) 詐騙集團印製大量刮刮樂彩卷寄出,收件人一刮皆中鉅額獎金,當被害人打電話查詢時,對方即要求預付百分之十五稅金,匯入指定帳戶,俟被害人依示匯繳稅金後,歹徒接著又以彩金須會員才能領取,要求再繳會費及公司已代簽六合彩之簽注金,周而復始,連環詐財。
(2) 詐騙集團刊登或散發廣告,宣稱為某國際集團公司與大陸官方交涉,可獨家鎖控香港彩卷局之六合彩明牌,如有失誤願理賠
千萬元等為餌,向各地六合彩迷詐財。 
信用卡詐欺
 (1) 歹徒設法先行得知消費者信用卡內碼後,據以偽、變造該信用卡,再勾結商家大肆消費。
(2) 歹徒以偽造、拾得他人遺失之身分證,向銀行申請信用卡後盜刷。
(3) 歹徒在原申請人未收到銀行寄出的信用卡前,將其攔截後盜刷。
(4) 歹徒以空白信用卡,用打字凸機、錄碼機、燙印機打上持卡人身分資料、卡號及發卡日期,複製猶如真品的信用卡,再和廠商勾結刷卡,嗣向銀行要求理賠後,對分利益。
(5) 被害人利用信用卡在電腦網路上購物消費,致信用卡卡號遭到網路駭客入侵攔截,繼而被冒用盜刷。 
假權狀、證照文件詐欺
 不法之徒利用精密手法,偽造、變造身分證或政府機關核對發執照、權狀、文書等證件,以之行使實施各種詐欺行為。如以他人偽、變照身分證申領護照,或以假文件請領土地所有權狀等是。
金光黨詐欺
 以二人或三人一組,向被害人謊稱其中之一人為傻子,身懷鉅款或金飾,激起被害人貪念,以「扮豬吃老虎」配合「移花接木」等手法,利用人性貪小便宜弱,用假鈔或假金飾詐財。此類詐欺案最常發生,應特別注意防範。 
假元寶、金飾詐欺
 一人或二人衣著普通,向被害人佯稱其手上有甫挖出土的元寶、金條或戒指等金飾,因需款孔急,願以低價出售,引起受害人貪念而購買受騙。 
票據詐欺(芭樂票詐欺)
 (1) 在銀行開立支票存款帳戶,以空頭支票詐購財貨,借貸或清償債務。
(2) 以他人名義設立帳戶領支票,或以他人名義開戶,領取支票販賣,供人開立空頭支票,以為詐欺之用。 
虛設行號詐欺
 (1) 刊登新聞廣告虛設行號,廣招職員,以就業為餌,詐欺就業保險金。
(2)虛設行號出售統一發票,便利他人逃稅之詐欺犯罪。
(3) 利用虛設公司名義,以空頭支票對外購貨或舉債,以達詐財目的。
(4) 假稱經營事業利潤優厚,並以缺乏資金為由,利用人貪圖暴利之心理弱點,引誘入股,四處吸金詐財。 
重利型投資詐欺
 以投資重大土地開發或專利案之暴利行業為餌,初期給予投資者些許甜頭,待吸金達到一定飽和點就宣布倒閉潛逃,使參加投資者遭受錢財損失。 
惡性倒閉詐欺
 讓人誤信其公司之營業及財務狀況良好,藉以向外大舉進貨或借貸,隨後將財產化整為零,宣告倒閉,續以極低金額折成償還,並請被害人立據放棄其餘債權。此即俗稱之「破產詐欺」。 
互助會詐財(倒會詐欺)
 常見型態就是以會養會並自任會頭,暗自以會員名義連續標得會款,再捲款潛逃。 
不動產售賣詐欺
 (1) 出售人將已出售而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之不動產,再次出售。
(2) 出售人將不動產讓給買受人,趁其未辦理移轉登記之際,復將該不動產設定抵押權,向抵押權人貸款,或將已設定抵押權之不動產以無抵押之價格出售。(3)以虛構事實刊登廣告誘人投資或預售房屋,以騙取定金。 
保險詐欺
 (1) 病患以行賄或其他不法方法取得不實之健康證明書,簽買人壽保險,旋即病故,由受益人領得保險金。
(2) 將投保之房屋、汽車等產物故意破壞或謊報失竊,致使保險標的滅失,以詐領保險金。
(3) 為親人、他人或自已簽買保險契約,而後謀害親人、他人或找人替死,以詐領保險金。 
詐購財物詐欺
 偽稱購買,利用商人售貨牟利及商 
巫術或宗教詐欺
 利用他人迷信心理,以鬼神之說恐嚇受害人,再偽稱能為他人作法,消災去厄、解運、祈褔等;以提供命相、卜卦等勞務,遂其「騙財騙色」之目的;或以建廟、寺等為名,向信徒募款詐財。 
重病醫藥詐欺
 類似金光黨詐欺模式,以三至五人為一組,向罹患重病、痼疾者或其家屬,誑稱其中一人為名醫,並有珍貴名藥、偏方可以醫治其病。趁被害人處於沮喪、絕望,抱著姑且一試心理,騙取巨額醫藥費。業信賴心理,於取得財貨後逃匿。 
假身分詐欺
 如假冒檢察官收紅包;冒用警察、刑警身分臨檢或辦案歛財;假藉公益團體騙取善款;假社工員以發放老人年金之名,騙取存摺、印章進而盜領存款;冒充星探向欲往演藝界發展少女,騙財騙色等皆是。 
勞務詐欺
 假藉為人代辦事務或某特定勞務,要求預付報酬或因該工作所需之費用,詐取他人財物,如俗稱「司法黃牛」即是。 
居間詐欺
 利用媒介雙方訂約機會,居間詐得他人財物。如偽稱介紹職業或介紹外籍新娘,從中騙取介紹費、保證金或代辦費等。 
打工陷阱詐欺
 刊登廣告以高薪、工作經驗徵求「公主」、「男公關」或「影、歌星」為餌,向應徵者騙取訂金、保證金或車輛(替代保證金)等詐財。 
不法傳銷詐欺
 不法業者以績效獎金及分紅制度為幌,實則行「老鼠會」傳銷商品方式向求職者詐騙錢財與勞力。 
婚姻、交友詐欺
 謊稱自已未婚或離婚,利用他人急於交友尋找婚姻對象或續絃之際,以結婚、交友為餌,詐騙對方之財物後,藉詞拖延或一走了之。 
謊報傷病救急詐欺
 向被害人謊稱其親人、朋友或同學遭逢車禍或其他重大變故,急需用款,在被害人一時心慌、情急不及思考、查證情況下,倉促間聽任歹徒要求而受騙破財。 
老千集團詐欺
 由三至五名精於賭術者訛設賭局,以高超賭術並利用最新科學儀器,向民眾詐財。 
假貨騙售詐欺
 以出售不具有真實價值之物品,以詐取財物,如騙售偽藥、偽造劣酒牟利等。 
佯稱代辦貸款詐欺
 於報上刊登廣告,佯稱可為急需用錢者代辦貸款事宜,藉此向被害人騙取律師(代書)代辦手續費、保證金等。 
假稱傷病、貧困詐騙
 佯裝傷病,謊稱潦倒困苦,藉此博人同情,騙取車資、醫藥或生活費等。 
超收拖吊車輛費用詐欺
 被害人車輛在公路(尤為高速公路)拋錨,拖吊業者於車輛拖吊或修復後,向被害人索取顯不相當之高額費用。
度量衡詐欺
 商家出售貨品或提供服務時,將定程法碼之衡器動手腳,如賣蔬菜短少斤兩、計程車跑錶加速跳動等,多賺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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