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
一般如違反智慧財產權或者傷害罪等,律師通常會建議受害者提起刑事案件訴訟時,使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若一訴訟案件範圍擴及刑事以及民事相關問題,則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以避免訴訟程序之重複,以及節省時間、人力,亦不必繳納訴訟費用,而同時判決利於取得執行名義。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案例:中帝盜版案 微軟獲賠76億天價
美商微軟公司指控全球最大盜版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事件,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審結宣判,被告中帝科技公司及中帝負責人胡鍾琳,以及胡的妻子碧盈科技負責人陳碧卿等人,應連帶賠償微軟高達約新台幣 76億元。此一天價賠償金,創下我國司法史上民事損害賠償的最高金額紀錄。
台北地院民事庭法官余明賢判決指出,中帝科技、碧盈科技、鑫偉、植陽等4家公司及2名被告胡鍾琳(已故)及其妻陳碧卿等應共同連帶給付微軟5,480萬美元及新台幣58.81億餘元,折合新台幣約76億元,以及至清償日起按年息5%計算的利息。被告並應將民事判決主文刊登在報紙上。
微軟同時請求法院判決被告中帝科技等應賠償新台幣1,000萬元的商譽損失,但判決指出,微軟未能提出商譽確實遭到損害的證明,因此,此部分請求,駁回。
微軟指控台灣中帝科技等公司,涉及仿冒、盜版等違反著作權法等侵權行為,除提出刑事告訴外,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官司,因此案與一般民事侵權求償官司不同,微軟沒有繳交裁判費的問題,微軟於是一次求足賠償金額。
2001年11月美國洛杉磯海關及警方,查獲來自台灣中帝科技及其負責人胡鍾琳,涉嫌走私82萬多件仿冒微軟、美商賽門鐵克及趨勢科技等知名公司電腦軟體光碟片,總價值超過9,800萬美元仿冒案,震驚國際。
2002年12月4日,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著作權法、商標法及刑法偽造文書等數罪,將胡鍾琳與陳碧卿夫婦、陳建旭(紋鴻電腦及植陽實業負責人)、胡海棠(胡鍾琳之子,鑫瑋公司負責人)、蔡山林與邱俊儀(晶乾科技董事長及副總經理)等被告起訴。
此外,本案中帝走私仿冒品的美國買主 Lisa Wu Chen(譯名陳吳莉莎)已經美國加州高等法院判刑9年,併科賠償微軟及賽門鐵克公司1,100萬美元。
中帝除仿冒國際知名大廠光碟外,璩美鳳事件的色情光碟,也是出自該公司的手筆。
被告胡鍾琳等共犯,自2000年11月起,到2001年4月止,利用集團所屬中帝、碧盈、鑫瑋、紋鴻、植陽及晶乾等公司,陸續盜版光碟超過82萬片出口牟取暴利,被仿冒的光碟著作權,幾乎涉及所有知名電腦廠商及電影片。
諸如迪士尼、侏羅紀公園、神鬼戰士、鐵達尼號等當時首輪電影,只要美國上市,台灣立即同步「上市」,引起微軟及美商各大廠商震驚,要求台、美治安單位及時偵破此一全球最大的跨國仿冒、盜版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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