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據民法中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
解析:
- 所以父親死亡後,財產繼承權第一順位為配偶妻,再來是直系血親卑親屬即親生子女(不管男女均可平分)。
- 若沒有子女,那配偶就要跟往生者的父母(第二順位)共同繼承,如往生者的父母也往生,那再由往生者的兄弟姐妹(第三順位)共同繼承,總歸一句話配偶不可能單獨繼承,除非往生者的親屬全部過世。
- 繼承的比例分配則是依民法第1144條之規定:
配偶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共同繼承時,按人數平均繼承遺產。
配偶與父母或兄弟姊妹共同繼承時,配偶得二分之一,另外的二分之一,則由父母或兄弟姊妹均分。
配偶與祖父母共同繼承時,配偶得三分之二,另三分之一,則由祖父母均分。